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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首批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2 15:22: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2024年首批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共32个,涉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6个领域,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该类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揭榜方可不配套资金。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可至500万元。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企业出题项目。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对需求企业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协议资金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对揭榜方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协议资金总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拨付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三、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要求

1.揭榜方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2.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其中: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四川省境内;技术攻关类企业出题项目牵头单位无地域要求。

3.技术攻关类企业出题项目的技术需求企业及关联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成果转让方,不能牵头揭榜或参与揭榜。

4.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协议作为附件上传。

5.揭榜方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

四、揭榜流程

(一)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揭榜。

(二)揭榜书填报

项目揭榜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揭榜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揭榜书修改

在规定的项目揭榜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揭榜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牵头单位审核

牵头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揭榜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揭榜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

五、揭榜时限

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5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8时自动关闭

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科技厅官网: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4/19/e0b0d2559b68498ca89c3c088957adaf.shtml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101

                                  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24年4月22日

附件:2024年首批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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