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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重修学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4 10: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各班级: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重修学生报名、缴费已完成。本学期重修的课程以插班上课、开班讲授、辅导答疑三种方式进行。现将本次重修学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恢复重修学生插入到正常行课班级上课,插班上课的重修学生过程考核、期末考试与插入的正常行课班级要求一致。

二、系统会在报名时优先安排重修学生插班上课,不能插班上课的同学,申请加开课。缴费结束,清理数据后,一门课程申请加开课学生在30人(含)以上,要求开班讲授,排入教务系统,按课表行课;重修人数在29人(含)以下,由教研室安排教师辅导答疑。

开班讲授的课程,教学计划学时数在50学时以下的,讲授9学时;教学计划时数为50~80学时的课程,讲授12学时;教学计划学时数为80学时以上的课程,讲授15学时。辅导答疑的课程,教学计划学时数在50学时以下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2次;教学计划学时数为50~80学时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3次;教学计划学时数为80学时以上的课程,辅导答疑不少于4次。

三、教研室指定重修任课教师后,通知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在“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该门重修课程(教学班名称为“加开教学班[XXXX]”)“操作”栏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QQ群号、手机号均可),以便学生及时联系老师。该项工作请在1019日前完成。如辅导答疑需教室,可与我处教务科联系(TEL028-61800082)。

四、学生未按规定修读或参加辅导者,重修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五、开班讲授和辅导答疑方式的重修考试工作,按考试规范进行管理,考试时间由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建议第1415教学周进行),应于第16教学周周日(13)前结束。学生因未参加重修学习而错过考试时间,该门课程成绩录为录为“0”分并标记为“缺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下次另行报名缴费重修。承担重修任务(开班讲授、辅导答疑)的任课老师需根据结课时间,务必提前一周完成组卷工作。

六、重修成绩录入:插班上课的与正常开课班级一起录入;开班讲授、辅导答疑的重修成绩从第14(1214)起开放录入。截止时间与期末全校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一致。

七、重修学生名单以教务系统里学生名单为准,名单外的学生不能录入成绩。

八、本次重修后,成绩仍不合格者,可在以后对应学期再次报名缴费参加重修。

请各系所中心教研室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确保本次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药学院教学科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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