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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18:24: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期将启动2021年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的时间安排紧张,为了提前做好天下足球网上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预通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名称


参考条件

往届参考通知

岐黄学者

岐黄学者(临床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未满 65 周岁;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长期坚持中医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

(五)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六)依托单位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倍的经费支持,并配备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传承创新能力的人才团队。

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附件1)及202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3

 

 

岐黄学者(科研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未满 65 周岁;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五)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六)依托单位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倍的经费支持,并配备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传承创新能力的人才团队。

青年岐黄

   学者

申请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中医药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 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中医药临床工作,有丰富的学术经验、较显著的技术专长;或坚持中医药科研工作,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及较高的研究水平。在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70%。 

(二) 具有正高级职称,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不作职称要求。

(三) 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成果较突出,中医药临床业务量大,运用中医药理论诊疗疑难疾病能力在本地区领先,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或学术视野开阔,创新思维活跃,所开展的中医药研究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

(四 具有参与或组织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本地区诊疗方案编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临床工作经历;或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

 

(一)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中医药 理论基础扎实,善于运用中医临床思维解决本专业临床疑难问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

(三)坚持每周临床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医德医风、人文素养、服务态度、诊疗水平等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舆论认可;

(四)热爱中医药事业,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悟性和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五)不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能够保证研修学习时间,完成研修任务。

《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通知及申报表(附件4)

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指导老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受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职称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三)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四)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天下足球网教学名师优先入选。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术带头人、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在本省(区、市)申报人员中各占一定比例。极少数评聘为副高级职称、在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老中医药专家(含民族医药专家),符合指导老师其他各项条件的,也可作为指导老师的遴选对象。

《第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实施方案》通知及申报表(附件5)

继承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45岁及以下;

(二)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满2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或民族医药工作满15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四)从事中医药临床(实践)专业工作累计满8 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作满4年者(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六)不担任院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七)未曾担任前六批全国继承工作继承人。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分析,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准备可先参照往届,请有意申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本次为申报预通知,相关项目申报要求及材料准备均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1年9月10日(周五)前将上述申报项目的拟申报名单(附件6)纸质版交至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dutcmszk@163.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1-6.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3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