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技能考试考官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8〕2号)文件精神,2018年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将于5月19-20日进行技能考试,现将技能考试考官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4:30
二、培训地点
十二桥校区一教109
三、参加人员
2018年分阶段考试技能考试考官
四、考官任务分配
1.2018年分阶段考试技能考试考官原则上与2016、2017年分阶段考试考官保持一致(详见附件),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考官本人所在教研室或学院推荐符合考官条件的同专业考官参加。
2.本次考试需遴选42名技能考试考官,主要从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遴选,具体任务详见下表:
考站 |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
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第一二站(病史采集) |
10 |
0 |
3 |
第三四站(体格检查) |
11 |
4 |
0 |
第五站(中医操作) |
1(中外) 3(中医) |
|
3(针推操作) |
第六站(西医复苏) |
2(急救)2(西外操作) |
1(急救)2(西外操作) |
0 |
3.请各学院将考官信息登记表(附件)于5月9日(周三)前发邮箱442153272@qq.com,联系人:左小红 87783271。
五、考官遴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考试保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4.具有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具有1年及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
6.任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7.经认证中心进行考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联系人:余常 联系电话:61800089
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