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有效衔接补考等其他教学工作,请通知师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2023-2024-1(2023年秋季学期)的成绩。若教师录入成绩有误,或学生对成绩有疑义,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流程在教务管理系统操作完成。
一、复核开放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0日10:00
任课教师、教研室和学院审核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0日24:00
二、复核支撑材料
成绩复核后如有成绩变更,需提供支撑成绩变更的所有原始材料(如考勤、过程性作业、期中考试答题卷、期末考试答题卷等)。支撑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所有支撑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交的材料无法支撑成绩的变更,一律做“审核不通过”处理。
三、复核工作流程
(一)成绩录入教师申请复核
成绩录入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在“个人事务”中进行“成绩复核认定”→ 教研室主任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科长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教务处认定。
(二)学生申请复核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业务办理”中进行“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录入教师在“个人事务”中进行“成绩复核认定”→ 教研室主任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科长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在“教务管理”中进行“成绩复核审核”→教务处认定。
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公告通知”中查看。
成绩复核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所有操作都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如实记录,留档备案。请各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和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强化责任与担当,按时完成。
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