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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9 19:53:23 浏览次数: 【字体:

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须知

 

1、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答:是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政策,它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将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2、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只要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就能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权益。

3、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下同),经基本医疗保险后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不同费用段给予不同比例报销。

4、什么是合规医疗费用?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合规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全自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费用。

5、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的含义是什么?

  答:成都市城乡大病医疗保障制度中的“大病”不是指医学意义上的具体病种,而是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所涉及的疾病,即根据患病发生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进行对比,在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有可能导致患者陷入经济困境的疾病。

6、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来源?

  答: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保人员不再另外缴费。

7、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对超出部分按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进支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元以上-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元以上-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

8、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

?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

?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④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艾滋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⑤因美容矫形、生理性缺陷(学生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

⑥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

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⑧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享受相关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可列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9、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如何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答:?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时,凭《社会保险卡》在就诊医院一站式报销。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报销后,再与保险公司结算。

 ?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能刷卡报销的,出院时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设置的中国人寿城乡大病保险办理柜台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设置的中国人寿城乡大病保险办理柜台办理报销手续。

10、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设置的中国人寿城乡大病保险办理柜台报销大病医疗保险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④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

⑤住院期间的病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⑥办理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

⑦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定点证明和等级证明;

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或参保凭证;

⑨参保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⑩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

11、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有效期是多久?

   答: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为201511日零时至123124时。

12、新生婴儿如何参保和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答: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60天内,持户口簿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若新生婴儿母亲已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再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参保,新生婴儿参保后,保险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3124时。

13、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封顶线的规定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不设封顶线。

1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我市其他保险报销的先后顺序和报销关系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后,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按照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顺序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和民政救助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1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

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招标确认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承办,该公司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95519。该公司与成都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办理,各医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如下:

机构

地址

电话

机构

地址

电话

1

成都市医保局

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

87706604

12

彭州市医保局

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

83886362

2

锦江区医保局

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

86654585

13

邛崃市医保局

邛崃市司马大道168

88761370

3

青羊区医保局

青羊区金丝街8

86952886

14

崇州市医保局

崇州市崇阳镇永康东路东延线

82188359

4

金牛区医保局

茶店子西街36路金璐天下一单元5-7社保办公室

62011918

15

金堂县医保局

金堂县十里大道二段89

84998277

5

武侯区医保局

武侯区双楠置信北街3

85064153

16

双流县医保局

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十组

85839005

6

成华区医保局

一环路东三段建华南巷3号附3

84350563

17

温江区医保局

温江区人和路669

82727200

7

高新区医保局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A3

95199953

18

郫县医保局

郫县郫筒镇何公路9

87926848

8

龙泉驿区医保局

龙泉驿区北泉路777

88450876

19

大邑县医保局

邑新大道192

88299829

9

青白江区医保局

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

83619668

20

蒲江县医保局

蒲江县广场西路2

88554439

10

新都区医保局

新都区桂湖中路78

83978756

21

新津县医保局

新津县迎宾大道234

82556421

11

都江堰市医保局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

61929117

22

天府社区社会事业局

天府大道南段1632

683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