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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7 10:13: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原“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2024年度中心项目申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强中医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培育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建设新时代中医药强省,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选题方向

申请人应以《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本中心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相关申报选题应符合社会科学研究规范、突出中医药行业特色、强化实践应用性,不资助中医药疾病认知规律、临床诊疗方法和中药技术研发等自然科学属性研究。

三、申报类别和研究周期

2024年度中心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研究生项目、自筹项目五类,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总项目不超过50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他项目为1年。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应为在读硕博士研究生(优先资助一年级研究生),且有两位高级(含副高)职称专家推荐。

(二)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研究中心对批准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自筹项目除外),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青年项目0.3万元/项,研究生项目0.2万元/项。项目经费将分两次拨付,其中批准立项后拨付40%,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60%。自筹项目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六、课题结项及成果要求

(一)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或1篇获得厅级(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或出版学术专著1本。

2.一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1篇获得县处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3.青年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1篇获得政府部门决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4.自筹/研究生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不低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

中心所有立项项目的结项申请及成果材料,需通过中心学术委员会成果鉴定评审合格,方可予以结项。除上述成果形式外,其他创新性成果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其中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采纳的研究成果可申请免于鉴定。为更好地宣传、推广和转化项目成果,所有项目申请结项时,均需提供1份约3000字的成果简介。

(二)成果要求

由研究中心资助的公开发表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应与申报项目紧密相关,并须在项目来源处标注“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七、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本年度项目申报采用电子化评审,请申请人将上述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名称-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中心邮箱:zyydjkzx@163.com。

八、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一)经评审批准立项的课题需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需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邮寄至本中心(为确保材料安全送达,请使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方式邮寄)。

(二)经评审批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任务书。任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逾期不提交合同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课题。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项目申请人应按照中心的项目过程管理要求,积极配合中心,接受项目中期检查以及项目结题验收的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中心完成项目过程管理工作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配合中心中期检查工作,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244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四川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百会堂604)

邮政编码:611137


附件:

               附件1:选题指南.docx

               附件2-1:申报书.docx

               附件2-2:申报书-研究生专项.docx

               附件3:活页.docx

               附件4: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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